根据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》国务院令第652号、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》晋人社厅发(2013)27号和《山西农业大学(省农业科学院)2020年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》等文件规定及聘用合同、岗位职责等要求,为正确评价我所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激励全所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提高工作效能,促进科研事业发展,结合我所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方案。
一、考核范围
小麦所(含隰县站)2020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工作人员,包括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。
二、考核内容
全面考核全所干部职工的表现,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以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,以年度工作实绩为重点。
德: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;
能: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、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、业务技术的提高、知识更新等情况;
勤: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、工作责任心、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;
绩: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,取得成果的水平,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。
廉: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。
三、考核原则
考核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、促进科研事业发展为目的,坚持民主公开、客观公正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和全面准确的原则。
四、考核等次
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。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各类型参加考核人员的15%以内,优秀人数按2020年农大分配表规定的指数执行。
五、考核标准
各类岗位考核各等次基本标准如下。
(1)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
优秀: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,工作责任心强、勤奋敬业,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,工作有创新,在教学科研、新技术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。
合格: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,工作负责、业务熟练,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,无责任事故。
基本合格: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能够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,工作负责、业务较熟练,能够提高专业技术能力,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,无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。
不合格:政治、业务素质较低,组织纪律性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行岗位职责差、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。
(2)管理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
优秀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熟悉业务,工作勤奋,有改革创新精神,成绩突出。领导人员能出色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。
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熟悉业务,工作积极,能够完成工作任务。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。
基本合格: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,业务较熟悉。工作态度端正,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。领导人员能够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。
不合格:政治、业务素质较低,组织纪律性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。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。
(3)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
优秀:政治思想表现好,模范遵守法律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精通业务,工作勤奋,责任心强,确保劳动安全,工作成绩突出。
合格:政治思想表现好,自觉遵守法律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熟悉业务,工作积极,无责任事故,注重劳动安全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。
基本合格:政治思想表现较好,能够遵守法律、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业务较熟悉,工作态度端正,无责任事故或严重失误,注重劳动安全,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。
不合格:组织纪律性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;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;或忽视劳动安全、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,发生严重事故。
六、考核方法
考核方法可采取业绩量化、专项工作、出勤考核、综合评议、服务对象评价及结合平时考核等办法进行(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、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表现相统一的方法)。
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由校组织人事部负责,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单位负责。
七、考核基本程序
1.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履职总结,提交有关的工作成果、证明材料,按“教学科研岗”、“管理岗”和“工勤岗”填写《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在小麦所官方网站下载)。
担任副处级以上管理职务,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副高以上人员除填写“管理岗”登记表之外,还要填写“教学科研岗”登记表。
2.按主岗专业技术、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分类考核,专业技术人员以课题组为考核单元,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小组为考核单元,被考核人在本考核单元进行个人总结、评议、根据《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》、《科技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》和《工勤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》自评打分,各考核单元提出推荐意见(评语)及考核等次的建议。
3.考核组对提出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建议进行综合评价,审定考核等次,定出考核评语。
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,入校工作时间须满12个月及以上,业绩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对到贫困县挂职、脱贫攻坚一线任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队员、援疆干部等学校派出人员,工作结束回校的,对派出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,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可优先考虑评定优秀。
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。
4.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考核等次意见。
5.被考核人员签字确认考核结果。
6.2021年1月14日下午5时前,各考核单元将个人《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交回所人事科。同时,报送本单元考核推荐优秀人员名单和个人业绩材料。
7.所人事科汇总后交所领导考核组,经研究决定后签署意见,上报校组织人事部,经学校研究批准后,将考核结果归档。
八、所考核领导组
组 长:姬虎太
副组长:杨 峰 党建友 郑 军
成 员:张碧岱 鲁晋秀 陈爱萍 肖俊红 郭亮虎
李海燕 王 镇 王亚飞
人事科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。
九、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
1.新进人员,首次就业,在试用期内的,参加年度考核,只写评语,不确定等次;非首次就业,本年度工作满半年确定等次,不满半年的只写评语,不确定考核等次。
2.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,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,注意了解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。
3.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,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。
4.派出挂职锻炼人员,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所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。不足半年的,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。
5.派出学习培训、访问学者、出国留学人员、攻读学位人员,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,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工作业绩确定等次。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。
6.本年度病假( 因工负伤除外)、事假、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,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7.当年受到通报批评、出现责任事故、警告处分的,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;受到记过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,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,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8.被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,参加年度考核,不写评语、不定等次。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,按照规定补写评语、补定等次。
9.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,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,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。
十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1.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,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2.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、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以及发放奖励性绩效的依据。
3.对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的,由单位对其诫勉谈话, 限期改进。
十一、本方案由所人事科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。
附件:
1.管理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
2.科技岗位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
3.工勤岗位人眼绩效考核评分表
4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(管理样表)
5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(教师科研岗样表)
6.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(工勤样表)
山西农业大学小麦研究所
2021年1月12日